『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其实,在前世的时候,叶云也不怎么看的上那刘彦昌…
他与杨戬父亲杨天佑一般,都是凡人!
只是,杨天佑在面对天庭的时候,都会选择毅然站出来,想要用自己一死,换取自己妻儿的性命…
甚至不惜将全都责任都拦到自己头上。
最后的结果,亦是身死道消!
但谁看了,也不得不称赞上一句…
这一位,以凡人之躯,也可比肩一些仙神!
甚至,在意志力方面,比某些仙神还要好上许多。
……
但刘彦昌就不一样了!
胆小怕事!
苟全性命!
就算是教儿子,也没杨天佑教导的好…
看看那沉香,在对比一下现在的杨戬…
啧啧!
差距啊!
……
故此,要是时机合适的话,叶云不介意…稍稍提点一下杨戬,给他剧透一点儿未来的事情…
想着这杨戬接下来要做的一些动作,叶云的心情,也愉快了一些…
……
“哎…”
“不知国师,杨戬…是否有哪里做的不对的地方?!”
另一边,那杨戬注意到叶云似一直看着自己,微微一愣,下意识开口道。
……
“咳!”
“没事!”
“你继续…”
闻言,叶云一愣,旋即摇了摇头,淡淡的开口说道,
“本国师只是临时想到一些事情…”
虽说叶云打算向这杨戬稍稍剧透一些,但不代表是现在…
而且,他也有一些好奇,这杨戬此番来到这大唐,究竟…是想要做一些什么。
……
“这…”
见到叶云这一个模样,杨戬脸上也不由得闪过了一丝古怪之色,但终究是没有多想,直接稍稍躬身,将自己此行的目的说了出来…
找复活自己父母的手段!
……
杨戬,乃是昊天之妹,瑶姬与凡人杨天佑所生…
对于这种‘仙凡’之间的爱恋,天庭自然不会允许!
而且,这还是自己的妹妹…
昊天更是绝不能容忍!
他觉得,自己天帝的尊严,受到了挑战…
当即,在得知了瑶姬、杨天佑的住处之后,当即派遣天兵天将,打算一举将这一段孽恋铲除!
之后,一切就顺理成章起来了!
杨天佑身死……
杨戬大哥杨蛟身死!
母亲瑶姬,被镇压在桃山之下。
只有杨戬带着年龄尚小的小妹逃出…
一个还算圆满的家庭,彻底破碎!
再之后,就是杨戬带着杨婵四处流浪,最终拜入阐教十二金仙之一的玉鼎真人门下,又在封神一战之中崭露头角,这才让那昊天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了自己这一个外甥…
可即便如此,杨戬心中始终放不下被压在桃山之下的母亲。
他刻苦修炼,又找到开山斧,试图救出母亲。
但…昊天布下的结界,又岂是那般容易可以破坏的?!
最终,杨戬重伤,被玉鼎真人救下…
瑶姬也因这一次劈山,被那昊天布下的禁制所伤,身死道消。
就这样,时间流逝,一直…到了现在…
但杨戬心中,始终无法释怀!
在听说了大唐有可能存在复活的手段之后,当即就带着小妹,不远万里来到了这大唐之中……
……
“复活吗?”
听完了这杨戬的描述,叶云眉头一皱,对于这杨戬心存执念这一件事,倒不怎么意外…
要是他没有执念那才怪了呢!
劈山救母,这可不是沉香的专利…
反倒是,在沉香还没有出现之前,这杨戬就已经做了一次了。
而且…做的还比较彻底!
但可惜,那时候的杨戬失败了。
面对天庭,杨戬即便是祭出诸多手段,也根本无济于事。
最终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母亲惨死…
如果说,这洪荒之中,有哪一个生灵最恨昊天…
无论怎么排,这杨戬都能在其中占据一席之地!
没办法!
仇太大了!
……
不过,更让叶云在意的是,这杨戬…在哪里听说的…大唐有人生灵复活的手段?!
难不成,自己暴露了?!
……
眉头微微一皱,叶云将自己心中的疑惑问了出来。
没办法!
这一件事,对于叶云来说,有些重要。
若是真的暴露了,那他就不能按部就班的发展了,需要加快速度。
……
“是从牛魔王口中得知…”
面对叶云这一个询问,那杨戬也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将自己的消息来源说了出来…
原来,是这杨戬在洪荒之中行走,偶尔遇到了打算前来大唐碰运气的牛魔王…
这牛魔王,身为如今妖族之中少有的大妖,对于帝俊的出现,自然是欣喜若狂。
而由于帝俊最后出现是在大唐,他当即就不顾其他,打算先来大唐寻找一下这一尊妖皇……
在这一个空挡,被杨戬遇到了。
本来就对那一尊上古妖皇复活心中有几分迟疑的杨戬,当即决定,跟这老牛一块来大唐…
要是这洪荒之中真有复活生灵的手段,那杨戬觉得,自己无论是付出任何代价,都要求一个能让自己母亲复活的机会…
要是没有,那也没办法!
这些年,杨戬始终没有放弃过想要复活母亲,已经失望了无数次了。
不差这一次了!
……
“呃!”
听完了这杨戬的描述,叶云嘴角微微一抽,倒是没有想到,这其中…还这般的曲折…
而且,不是自己暴露了。
是这杨戬为了复活自己的母亲,已经有几分…执念了…
合着,他来大唐,并不是确信这里有能复活生灵的手段,是来碰运气的啊?!
……
“哎!”
轻叹了一口气,叶云倒也有些不知道说些什么了。
是说自己运气不好,还是说这杨戬…运气太好呢!
……
“我确实有复活生灵的手段…”
沉默片刻,叶云微微抬头,看向这杨戬,认真的开口道,
“但复活生灵,需要一定的代价!“
“我凭什么帮你?”
“你似乎…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要交换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