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始兴,城外,晋军大营。
一处不起眼的箭塔,修建在离营栅足有两百步的一处小丘之上,周围是一片小树林,看起来视野并不算好,只是很少有人注意到,这片小树林里所有挡着正对始兴城方向的树木,都已经被砍倒,那布满了给砸坏的木甲机关人,刀板战车,散落一地的飞天机关鸟,当然,还有遍布野外,已经开始腐烂的,散发着恶息的天师道士兵的尸体,以及更远处,两里之外,那已经给砸出两三个十余步宽的豁口的始兴城墙,却是尽收眼底,甚至,连在这些豁口内拼命地用石块与木栅加固着豁口后第二道防线的天师道弟子们,也是历历在目,尽收眼底。
刘裕一身伙头军的装扮,身着皮甲,围着皮裙,没戴头盔,只是扎着头巾,双手抱臂,立于箭楼之上,而在他的身边,向弥也是一身军士的打扮,背上插着他的那两把巨斧,二人的身形是如此地高大强壮,以至于哪怕片甲不着,也没有人会相信,这两位真的是小兵呢。
向弥摸着自己的胡子,说道:“寄奴哥啊,你说,这世上要是有什么缩骨粉之类的多好,我们戴了三个月的人皮面具,但总有人看到我们时会回头注目的,再这样下去,我们肯定瞒不住别人了,今天到这里,你要我把面具也取下来,嘿嘿,你看我这脸上,都快给跳蚤咬出小坑啦。”
他说着,摸着自己遍是须髯的脸,用力地勾了勾嘴角,似乎是想要直接把脸上爬着的几只蚁虫给吞进肚子里。
刘裕淡然道:“这些可不是跳蚤,而是岭南这潮湿闷热的气候之下,因为城外大量战死者尸体上,生出的蛆虫,你理解成尸蛆也没问题。”
向弥脸色一变,马上一巴掌打在自己的脸上,两只小虫,顿时就化为了一滩血水,他咬着牙,骂道:“奶奶的,早就听说岭南这鬼地方各种虫多,还能让人染上疫病,这,这不会让我铁牛就这样躺下吧。”
刘裕笑着拍了拍向弥的肩膀:“铁牛啊,这么多年了,你这黑铁塔一样的大汉子,怕小虫的毛病还是没改,说出去也不怕丢人哪。”
向弥不好意思地挠着头:“我,我什么时候是怕小虫了啊,我,我主要是因为这些小虫子老往我的胡子啊,胸毛,几把毛这些地方里钻,进去后就生窝下崽,一只小虫能弄出一窝来,着实烦死了,主要是痒,又不能经常挠,哎,你不也一样吗?”
刘裕点了点头:“所谓铠甲生虮虱,就是指的这个,没办法的事,又闷又热,还有味道的毛发之处,就是生虫子的地方,咱们选择了当兵打仗这一行,就避不了的,不过,我早就跟你说过,这些天我们的藿香正气汤不是白喝的,不仅可以防这岭南的疫病瘴疠,也加了秘方可以克制各种尸毒邪蛊,你看,现在你来了两个多月,连痒都不痒了,不正好说明这些药汤有效果吗?”
向弥哈哈一笑:“我还以为是靠了烧刀子这些烈酒的作用呢,不过,这些个药汤太难喝了,一股子怪味道,打完这仗后,我这辈子也不想再喝这些啦。还有,天天呆在辎重营伙头军里,不能亲手上阵搏杀,我的大斧,已经饥渴难耐啦,寄奴哥,你说这回咱们什么时候才能去砍死徐道覆这个狗头啊,我天天做梦想的就是这个,要不是你说这回要亲手报仇,我才不要受这罪呢。”
刘裕笑着摇头道:“受罪?铁牛兄弟啊,你什么时候把从军打仗当成一件受罪的事了?这可一点也不象你啊,难不成,你打完这仗后,也要跟阿寿一起解甲归田,当个富家翁去成天跟你家小孙子吹牛逼讲你砍人的故事?”
向弥本能地一咧嘴想笑,抬头纹都开始浮现,转而突然长叹一声,眼神也变得黯然起来:“一晃这么多年,我孙子都可以乱跑了,寄奴哥啊,人不能不服老,这回,说不定真的是我铁牛的最后一战了。”
刘裕的眉头微微一皱:“怎么,打完了这仗就不想再打了?不想着继续北伐去驱逐胡虏了?这可是你我当年投军时的约定啊,收复中原,共取富贵。”
向弥摇了摇头:“不是我铁牛不想陪你寄奴哥继续打下去,实在是这身体,唉,你要让我当个主将,缩在后面看着兄弟们砍人,那可比杀了我还要难受啊,可要真让我冲到前面,再象二十年前,不,就算是象三年前那样,一个人杀上临朐城头,手杀数十名燕军甲士,现在我可能已经做不到了,这回的雷池,左里之战,我砍了三十多个,就快举不起大斧了,还差点死在妖贼手上,我这条命不要无所谓,但要是我这颗脑袋给敌军斩下,耀武扬威,坏了全军的士气,甚至是为此吃了败仗,那可就是大罪过了。”
说到这里,向弥的眉头一挑:“其实,我宁可象现在这个样子,当个小兵,别人看我就是个大叔,新征进来的,但可以不用顾忌身份,军职,冲在最前面杀个痛快,就算是死球了,也没人认得出我,更不会是给敌军当成斩了一个大将来炫耀,寄奴哥,这才是铁牛真正的想法,要么杀个痛快,要么回家抱孙子去,如果不能帮到你,也不能让我快活,那我还留在军中做什么呢,就图给虫子咬?”
刘裕点了点头:“我知道,你和阿寿都是我最好的兄弟,也最纯粹,一直以来,真正是只想着杀贼和胜利的,只有你们两个,若不是阿寿要解决青州的军队移交之事,这会儿他也会跟我们在一起,我们兄弟天天痛饮,追忆往昔之事,不也是生平一大快事吗?这两个多月,我们天天喝酒吹牛打屁,暂时把这些军务,政事扔到一边,你不喜欢吗?”
向弥哈哈大笑道:“喜欢,太喜欢了,当年从军的感觉又找到了,而且那时候还不给喝酒呢,不过,我更喜欢亲手剁下徐道覆的狗头,一扫多年的鸟气,寄奴哥,给个机会吧。”(本章完)